按Enter到主內容區

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為「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 facebook icon
  • twitter icon
  • line icon
  • plurk icon
  • 列印
  • 回上一頁
  • 上線日期:2021/03/17
  • 更新時間:2021/03/18 16:06:19
  • 點閱數: 5360

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