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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權利回復之土地,如受限水利法第83條規定不得私有,應針對訴願人或當事人進行輔導,依法取得行水區外部分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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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5/11/24
  • 更新時間:2025/11/24 1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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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4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40057701號

主旨:民眾申請權利回復之土地,如受限水利法第83條規定不得私有,應針對訴願人或當事人進行輔導,依法取得行水區外部分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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