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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1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10065577號
主旨:有關原住民保留地如屬非都市土地,尚未編定使用地類別,得否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下稱原開辦法)第17條或第20條規定辦理無償取得所有權一案之補充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