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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增訂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通報、會見或聯繫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或事後通報等規定之加強宣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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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5/10/23
  • 更新時間:2025/10/23 08: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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