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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業經修正,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永續發展政策,旨揭辦公日曆表印製數量有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https://www.dgpa.gov.tw/)提供多元設計圖樣之辦公日曆表圖檔,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載
考試院民國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
部法三字第11457810261號令部法三字第11457810261號令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6條修正案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14年7月3日部銓三字第11458440041號令修正發布
考試院114年9月25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