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 facebook icon
  • twitter icon
  • line icon
  • plurk icon
  • 列印
  • 回上一頁
  • 上線日期:2025/10/23
  • 更新時間:2025/10/23 08:47:19
  • 點閱數: 11

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
如遇資料檔案無法開啟,請點回報
如需要開放文件格式(ODF)應用工具,請點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