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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因應政府業務多元繁雜,須進用臨時人員協助機關辦理未涉及公權力行使業務,且與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有別,為避免誤解並使名實相符,爰修正名稱為「約用人員」。
本次僅涉及臨時人員名稱修正,至其身分屬性、契約性質、勞動條件及權益義務均未變動。
二、本次僅涉及臨時人員名稱修正,至其身分屬性、契約性質、勞動條件及權益義務均未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