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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核定「第14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各直轄市、縣(市)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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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4/05/13
  • 更新時間:2024/05/13 17:11:15
  • 點閱數: 538

(一)南投縣:新臺幣(以下同)118萬5,000元整。

(二)桃園市:132萬6,000元整。

(三)臺中市:93萬4,000元整。

(四)新竹縣:68萬8,200元整。

(五)花蓮縣:158萬元整。

(六)新竹市:69萬4,000元整。

(七)宜蘭縣:91萬8,000元整。

(八)新北市:97萬7,000元整。

(九)臺北市:84萬3,000元整。

(十)屏東縣:140萬元整。

(十一)臺東縣:148萬7,500元整。

(十二)彰化縣:70萬元整。

(十三)嘉義縣:73萬4,900元整。

(十四)基隆市:58萬9,000元整。

(十五)苗栗縣:80萬元整。

(十六)高雄市:14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