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擘劃我國未來性別平等政策的方向,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自99年即邀集學者專家暨民間婦女團體,著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草案之撰擬工作。為傾聽各級政府單位與社會基層對性別平等相關政策之建言,分由中央相關部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民間團體辦理38 場次會前座談會,讓公私部門得以溝通國家未來性別平等政策的方向。100年3月7、8日內政部召開「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草案)」進行討論,廣納各界建言,力求內容具前瞻性及完整性,並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修正內容,提送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36次委員會議原則通過,業於100年12月2日奉 行政院核定,作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並由101年成立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政,規劃我國性別平等施政藍圖。
本綱領整體架構為總論及7篇專論(核心議題),內容以三大基本理念、七大核心議題、四項論述架構呈現。三大基本理念分別為:「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七大核心議題,包括「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及「環境、能源與科技」。各篇之論述架構均包含四個部分:「現況與背景分析」、「基本理念與觀點」、「政策願景與內涵」及「具體行動措施」,以闡示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理念,作為各部會推動性別平等依循方向與目標。
其中「權力、決策與影響力」方面,強調將選舉中的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以提高女性職位升遷和決策參與。
「就業、經濟與福利」方面,強化職業訓練培力女性就業、增加融資、創業輔導的資源管道與服務窗口,鼓勵企業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人口、婚姻與家庭」篇提出應發放育兒津貼及建立優質、平價、可近性的生育及養育環境,完善建立不同生命階段所需要的照顧服務體系;正視多元文化與家庭型態,打造尊重和諧之友善環境。
「教育、文化與媒體」方面,致力於改善各級教育與科系的性別隔離現象,鼓勵學生適才適性發展,消除婚姻、喪葬、祭祀、繼承等傳統禮俗中具性別貶抑之文化意涵,並鼓勵媒體製播性別平等意識節目,以消弭性別歧視及性別刻板印象。
「人身安全與司法」篇,落實建構對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意識,提高司法及檢調單位處理婦幼案件的性別意識,在司法與警察體系普設被害人保護服務機制與方案,打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健康、醫療與照顧」方面,規劃長期照護服務法和各項配套措施,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能有尊嚴、健康與安全的生活,並建立友善醫療環境,擴大女性參與決策及尊重女性就醫權益,以充分的滿足不同性別的健康需求。
「環境、能源與科技」篇,則致力於降低環境能源科技等領域內性別隔離現象,加強女性在環境、能源、科技、工程、交通、防救災與重建等領域能力建構與決策參與,並確保在政府所主導的科學研究、能源政策、減碳與氣候調適與交通規劃設計中,均納入性別觀點。
期盼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作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政策基本藍圖,持續打開社會各界的性別視野,逐步落實性別平等,攜手邁向共治、共享、共贏的永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