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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設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依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
115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1月份全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辦理情形
修正「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要點」第5點、第5點之1、第5點之2規定及第4點附件,自即日生效。附修正「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五點之一、第五點之二規定及第四點附件。
114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第4季全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辦理情形
114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12月份全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辦理情形
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修正規定
114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11月份全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辦理情形
發文日期:114年11月21日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40057701號主旨:民眾申請權利回復之土地,如受限水利法第83條規定不得私有,應針對訴願人或當事人進行輔導,依法取得行水區外部分土地所有權
發文日期:114年11月11日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40052484號函主旨: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其存續期間登載「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者,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同鄉(鎮、市、區)公所依個案認定其存續期間屆滿
114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10月份全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