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資訊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職系 |
| 管等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名額 |
1 |
| 性別 |
男女不拘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公共建設處住宅輔導科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符合限制轉調規定。
4.具原住民身分得優先進用。 |
| 工作項目 |
1.提升特色住宅文化語彙。
2.鼓勵地方政府簡化建築管理。
3.辦理業務知能提升及政策宣導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 聯絡方式 |
1.於115年11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2,邱小姐。 |
| 有效起始日 |
2026/10/27 |
| 有效截止日 |
2026/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