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資訊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林業技術職系 |
| 管等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薦任第7職等 |
| 名額 |
1 |
| 性別 |
男女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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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點 |
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符合限制轉調規定。
4.具原住民身分得優先進用。
5.具低碳、淨零轉型、碳匯、森林資源、自然資源管理、環境永續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具政府計畫、補助計畫及專案執行經驗者,得優先進用。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15-118年)」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之規劃及執行。
2.辦理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相關補助案件之審查、執行管考、經費控管及成果彙整。
3.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淨零轉型、低碳及碳匯相關資料蒐整、政策研析與跨機關(單位)協調。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聯絡方式 |
1.於115年9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2,邱小姐。 |
| 有效起始日 |
2026/09/08 |
| 有效截止日 |
2026/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