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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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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19/05/16
  • 更新時間:2019/05/16 11:14:34
  • 點閱數: 1319

依該要點第四點修正說明如下: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為助國人預先規劃出遊、紓解年節交通疏運、帶動消費及促進國內觀光,增訂該點第二項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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