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本會組織法已於114年1月3日公布修正第4條,本會已無原住民族各族有給職之專任聘用委員,若因委員聘用空窗致無法如期召開中央諮詢會議,影響研究權益,為落實人體研究法保障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之精神,及早完備法律適用,本案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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