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發文日期:114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40036949號函
主旨:為落實原住民保留地之政策目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公告分配案,茲重申應考量土地是否可實際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