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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拋棄土地所有權後,為國有之登記時,其管理機關應登記為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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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5/01/21
  • 更新時間:2025/01/21 1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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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3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30056899號

主旨: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拋棄土地所有權後,為國有之登記時,其管理機關應登記為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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