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3月15日會同國防部、原民會發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其中第6條第1項、第36條分別規定通過原住民族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之原住民,始能申請原住民自製獵槍,原民會遂於114年3月18日發布「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實施要點」,並回溯自3月15日生效。依據上開法令規定,原民會於6月2日至3日安排114年第一梯次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及測驗,完成訓練並通過測驗者,將獲發訓練合格證書,作為未來申請購買自製獵槍與合法狩獵的重要依據。
原民會表示本梯次訓練自即日起開放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4年5月16日(含),詳情請參閱訓練課程簡章(可至本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歡迎符合資格的原住民朋友參加。用尊重與安全傳承狩獵文化,讓傳統在現代繼續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