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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辦理價購台糖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土地領狀儀式——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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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5/06/09
  • 更新時間:2025/06/09 14: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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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6/9)日於臺東縣政府舉行「原民會價購台糖公司土地註記原保地土地所有權狀領狀儀式」,由杜張梅莊Adralriw Abaliusu副主任委員親自交付土地權狀給19位族人,象徵土地正義的具體實現。 

    1895年日本總督府以日令第26號發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管理)規則〉,原住民原使用祖先遺留之土地均變為公有土地,臺灣光復後將原住民原使用土地登記為台糖公司,導致族人於民國35年開始向台糖公司承租。原民會就上述土地中辦理清查符合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者,辦理價購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在臺東縣、花蓮縣及屏東縣等區域共完成57筆土地、面積約1.44公頃,原民會與台糖公司協議以7,430萬元價購後,依增劃編原保地相關程序註記為原保地後,依法分配予原先承租使用之原住民族人,族人自此無須再繳納租金,本日領回土地分別坐落在鹿野鄉、臺東市、卑南鄉及太麻里鄉。 

    杜副主委於致詞中指出:「這不只是一次土地移轉,更是政府對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的回應及土地轉型正義的實踐。」。回溯計畫的源起,是源於106年12月28日「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的提案裁示,請原民會與台糖公司合作進行調查處理。原民會歷經八年的努力,加上台糖公司配合與支持,完成公私協力落實土地轉型正義的政策目的。 

    原民會指出,本次價購台糖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推動,特別感謝行政院在價購土地款項經費的挹注,及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及台糖公司與臺東縣政府及鄉鎮公所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政策的支持與配合,才能達成這樣具體的成果。未來,原民會將持續協助族人,完善各項土地法制權益,以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業務承辦人:葉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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