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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錯誤數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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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6/04/06
  • 更新時間:2026/04/06 18:22:35
  • 點閱數: 74

      針對有部分媒體於昨日(5日)報導有關政治大學於115年3月6日舉辦第八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論壇內容,其中報導提及「已有51萬名族人申請禁伐補償,合格面積達8.3公頃」一事,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特別澄清,該報導引述之數據與事實不符。截至114年底,實際領取禁伐補償人數為5萬1,590人,佔原住民總人數62萬9,456人,僅約8.19%;至於合格補償面積應為8萬3,155公頃。為避免資訊傳遞錯誤,導致外界對政策推動目的及執行成果誤解,特此澄清。

       另關於媒體報導「禁伐補償制度」相關內容,外界就制度目的、執行情形及影響提出多元觀點,原民會表示禁伐補償是原住民保留地為達維護國土保安、涵養水資源、綠化環境、自然生態保育及因應氣候變遷、減輕天然災害等國家重大公共利益,將其土地劃定為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用地、水源特定區等,致受有相關法規限制使用及經營利用,因此政府予以補償該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使用權人,以實踐原住民土地公平正義,並落實受限者應予補償之立法精神。

       至於論壇上有學者提及禁伐補償制度可能導致「土地資源靜態化」或「排擠林下經濟」之觀點,原民會指出,在不違反維護自然生態保育、國土保安等立法目的之前提下,並維持竹、木覆蓋率七成且無濫墾、濫伐之法定審核標準,及符合土地容許使用範圍內,從事竹林更新、林下經濟等多元經營及撫育措施,原則與現行條例規定並無牴觸,未來亦將持續檢視相關土地資源及林業政策,強化與禁伐補償制度之配套措施。

       原民會強調,未來將本於禁伐補償立法目的及精神,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滾動檢討制度設計,在森林保育、原住民生計及土地權益之間取得最大平衡,確保臺灣山林之美與原住民權益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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