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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界關切西拉雅族歲時祭儀假權益 原民會:依憲判意旨及法律規定逐步建構權利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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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6/10/15
  • 更新時間:2026/10/15 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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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媒體報導臺南東山吉貝耍部落舉行夜祭,外界關切西拉雅族人返鄉參與歲時祭儀請假權益一事,原住民族委員會說明如下:

    依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意旨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下稱本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除《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直接適用外,其餘現行法令中涉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相關規定,均不當然適用於平埔原住民,爰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所規定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不直接適用平埔原住民。

    原民會表示,有關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政府應於《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後3年內,另行辦理相關法律之制定或修正,以逐步建構平埔原住民(族)權利保障體系。

    原民會強調,充分理解族人返鄉尋根並延續部落祭典之深切期盼,對於族人與地方文化工作者所提增列西拉雅族歲時祭儀放假之建言,原民會刻正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法規主管機關內政部,共同評估研議平埔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之相關規定;同時,原民會亦將同步啟動西拉雅族歲時祭儀調查作業,以期在兼顧法制規範與文化實況下,循序完備族人返鄉實踐文化傳統之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