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今(16)日舉辦「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簽約記者會」,宣布啟動「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並於115年1月16日起開始受理族人申請,落實原住民族金融權益。
為了使各界對「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的認識,以及對原住民族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及長遠影響,簽約儀式展現政府、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的合作模式,並同步發布相關要點規範,讓各界了解如何參與與應用此信用保證服務。
原民會說明:本貸款金融機構承作利率(按郵儲利率加年息2.28%機動計息)為4%,原住民族人負擔利率(按郵儲利率加年息1%機動計息)為2.72%,差額部分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利息補貼為1.28%。貸款保證成數最高達9.5成,貸放總額度5億元。資金用途主要分為「經濟產業貸款」(營運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5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貸款額度1,000萬元)及「自建、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最高貸款額度1,000萬元)二大類。
原民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表示,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以原住民為限,且鑑價不易,影響原住民族取得資金之權益。為能協助族人克服資金取得障礙,原民會與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等3家承貸金融機構共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貸款。同時,為強化原住民族金融保障,也與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辦理專案信用保證業務,藉由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多年來豐富經驗與專業,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期透過金融機構豐沛資金及執行信用保證業務雙重管道,協助族人取得資金,具體落實原住民族金融權益,有意申請之原住民族人可逕向全國各地原住民族金融輔導員詢問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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