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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業經本會110年4月16日原民建字第11000200752號令修正發布。
110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欲申請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之族人朋友們,請逕洽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如需瞭解詳細的修正內容,請電洽本會住宅輔導科02-89953262、89953266或洽各地方政府原住民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