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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5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150021322號函
主旨:貴府來函請釋示有關非原住民於貴縣秀林郷道路用地、綠地(帶)及農業區之原住民保留地租期屆滿後得否續租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