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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原住民族農產運銷暨加值輔導計畫-常見問答集-申請相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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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6/03/25
  • 更新時間:2026/03/25 1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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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若同一筆耕地為多人共同經營,所有利害關係人皆可申請設備補助嗎?

A6:每一地號之土地僅限由一人代表申請,不予重複補助。

Q7:若以農民身分申請本計畫,耕地是否須為申請人本人所有?

A7:不限於本人所有,僅需證明申請人為該土地之實際使用者即可;如為承租土地,請檢附租賃契約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Q8:若個人所屬團體已提出申請,其個人是否可再次申請本計畫?

A8:個人與團體可分別提出申請,惟為符合「不重複補助」原則,兩者所申請之設備品項須明確區隔。

Q9:本計畫對於種植之作物類別是否有具體限制(不予補助之項目)?

A9:考量產業長期發展趨勢與國民營養健康導向,本計畫將資源集中於優質特色農產;檳榔非建議栽種之作物,故不在本計畫補助範疇內。

Q10:本計畫審查的流程為何?

A10:包含資格審查、專家實地訪視,最後進行書面審查與綜合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