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政府採購法第98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2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政府採購案之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1%;僱用不足者,應繳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之原住民族就業代金(以下簡稱代金)。準此,為利民營事業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所進用原住民族人數,本會爰建置「進用原住民族人數查詢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並自112年7月正式啟用。
二、本查詢系統資料來源為內政部戶政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惟投保單位申報所屬被保險人參加勞保者,其加、退保資料仍有異動之可能,故本查詢系統所示之國內員工總人數及原住民族人數均僅供參考,仍應以實際僱用情形為準,特此聲明。
三、欲參與政府採購投標之廠商,得利用本查詢系統,查對核算其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預先檢視是否符合上開規定,避免於得標後因未僱用法定比率原住民,而須繳納代金。如有操作本查詢系統相關疑問,可逕電洽(02)8995-3456分機3195、3196或3197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