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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即日起公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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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3/12/05
  • 更新時間:2024/01/10 15:30:04
  • 點閱數: 9606

「113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即日起公告受理申請,為發展具原住民族獨有之農業產業,深化原住民族特色作物簡易加工、作物栽培管理與行銷整體升級,並配合政府推動「三章一Q」、「智慧農科技農業」、「林下經濟」、「食農教育」、「淨零碳排」等政策,振興部落農產業之工作,本會爰以青農創生、效率管理、多角式經營及傳承文化等四方面辦理本計畫。 

一、實施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二、補助單位: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經營之原住民族合作社、農場、機構或團體。 (二)原住民班員比率達70%以上之農業產銷班。 (三)鄉(鎮、市、區)公所(僅補助行銷推廣服務項目)。 

三、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 (一)溫(網)室設施項目:檢附預定執行土地之地籍謄本、土地使用同意書、型錄、估價單等資料。 (二)農業用機具設備項目:檢附本計畫採購設備之型錄及估價單。 (三)故事性包裝設計項目:應於計畫書內敘明設計的商品項目及設定銷售的對象。 (四)市場通路拓展項目:檢附上架通路(實體店面/網路平台)清單。 (五)行銷推廣服務項目:應於計畫書內提出初步構想說明。 

四、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5日(五)17時30分整(以郵戳為憑)截止受理,申請單位須依本須知規定備齊應備書面資料遞件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備妥應備書面資料郵寄或親送至 2420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