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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原住民族農產運銷暨加值輔導計畫申請須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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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6/02/02
  • 更新時間:2026/02/02 17:25:32
  • 點閱數: 30

一、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強化原住民族農業產銷能力與經營韌性,透過系統性盤點分析其經營概況及具體需求,提供整合型諮詢服務、通路媒合及設備補助等豐富資源,藉由相關資源整合與支援措施,擴大原住民族農產品的市場影響力,進而提升部落經濟收益,促進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

二、申請資格:

(一)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原住民農民。

(二)原住民族社員/班員之人數占比達80%以上之原住民族合作社及農業產銷班。

(三)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占比達80%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

三、申請類別:

(一) 農產品加值服務:提供涵蓋農業生產管理、產品包裝設計至市場通路行銷的整合型諮詢服務,協助族人強化生產量能,提升產品上架與行銷的實務能力。

(二) 農業設備購置補助:提升農業/畜牧/養殖生產效率與品質之相關設備,均屬本計畫補助範圍,且補助設備應為全新品。

四、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方式:

1.線上表單

2.電子郵件(Email:agi@cpc.org.tw)

3.紙本(信封備註:原住民族農產運銷暨加值輔導計畫),收件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收件人:楊小姐,連絡電話:(02) 2698-9118

(二)申請期限及補件

1.申請案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27日(五)下午5點整截止。

2.受理完成後,若申請文件(如計畫申請表、合法證明、個資同意書…等)有缺漏、錯誤或不清楚之情形,將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申請人補件,補件次數以2次為限。申請單位須於115年4月3日(五)下午5點整前回傳補件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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