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公告受理 為發展具原住民族獨有之農業產業,深化原住民族特色作物簡易加工、作物栽培管理與行銷整體升級,並配合政府推動「三章一Q」、「林下經濟」政策,振興部落農產業之工作,本會以青農創生、效率管理、多角式經營及傳承文化等四方面辦理「112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
一、實施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補助單位: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經營之原住民族合作社、農場、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原住民班員比率達70%以上之農業產銷班。
(三)鄉(鎮、市、區)公所(僅補助行銷推廣服務項目)。
三、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
(一)農業用機具設備項目。
(二)故事性包裝設計項目。
(三)市場通路拓展項目。
(四)行銷推廣服務項目。
四、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以郵戳為憑)截止受理,申請單位須依本須知規定備齊應備書面資料遞件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