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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繳納原住民族就業代金,為何仍收到得標通知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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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線日期:2022/07/18
  • 更新時間:2023/09/25 09:06:39
  • 點閱數: 1131

答:

為避免「初次得標」之廠商不察政府採購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致未僱用法定比率原住民而應繳納原住民族就業代金,本會均於標案決標之次月,函文促請其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另於每年1月,本會亦函文前年度全體得標廠商,提醒其等於政府採購履約期間仍須遵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