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依據內政部於99年11月2日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原住民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1日,放假日期則由原民會參酌各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之規定,於100年2月22日公告各族放假之歲時祭儀,詳如附表,其中泰雅族等10個族已確定放假日期,至於阿美族等4個族,於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從今年起,無論是軍、公、教、勞工或學生,只要具有原住民身分,都可以在所屬族群的歲時祭儀日,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其族別之文件,向工作或就讀單位請假。原民會主任委員孫大川說:「過去放假的節日都是漢族的節日,今年原住民第一次可以在自己族群的歲時祭儀日放假,可說是我國朝向多元文化、共存共榮的目標,又邁進一大步。」
原民會特別指出,這次公告原住民族各族歲時祭儀的放假日期,充分尊重各族的習俗,比如鄒族三個亞群各有其祭典,三個祭典都予以公告,由族人選擇其中1個祭典的1日放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經原民會各族族群委員於各縣、市政府協助下,召集各族耆老、部落代表與會確定,並經原民會協商內政部、勞委會、人事行政局、銓敘部、經濟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並提原民會委員會議報告確認,讓放假日能符合各族的實際需求。 原民會最後指出,原住民族各有其不同的歲時祭儀,各個祭儀均有深層的內涵,對於維繫文化、凝聚族群認同,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族人均將參加祭儀視為重要義務。過去由於祭儀時間未必是假日,造成許多原住民無法參加,今年開始,原住民可以放假返鄉參加祭儀,對於原住民族文化的傳承,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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